货物运输保险
货物运输保险
在贸易及物流市场的急速发展下,货运保险成为商业活动不可或缺的一环。购买货运保险不但让您免于货物的意外损失,还可在业务营运和利润上获得保障。
现时,运输保险通用的条款是协会货物保险条款,可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种,当中以甲条款之受保范围最为全面,依次递减,有关保障范围如下:
保障范围广泛全面,且承保全险。除一些指定不保事项之外,包括保户的故意行为、保品的自然渗漏、重量或容量之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、包装不当、保品本身固有瑕疵或特性、航程延误、船舶所有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、原子或核子辐射、船舶不适宜航行、战争及罢工暴动等引致的损失及费用,及其他运送途中发生之意外事故等均在保障范围内。
陆路运输
保障范围包括运载汽车或火车出轨、相撞、翻车、隧道崩陷、桥樑断塌、火灾等引致的货物损失。
保障范围包括运载飞机由于碰撞、坠毁、火灾、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而引致货物遭受损毁或损失。
航空运输险
战争险
- 由于船隻被拘留、掳劫、拘管、禁制和扣留或由于上述事故引致的后果而使货物遭受损失。
- 由于敌对行为,类似战争的行动、内战、革命、起义和叛变所引致的损失。
- 由于水雷、鱼雷、炸弹或其他战工具所引致的损失。
- 由于战争危险所引致的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等。
附加险
下列附加险,可根据受保人的要求及货物的特性,在协会货运条款乙或丙的基础上予以附加承保。
备註:只有以上提及资产的拥有人、共同拥有人、託管人、债权人或法律上的相关利益者,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;其他人并不会有投保的权利和保障权益。
以上非人寿保险产品由滙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承保,并由滙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滙业保险代理人分销。
如有任何疑问,可联络滙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查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