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疾安護保障計劃

危疾安護保障計劃

當您為夢想奮鬥時,有否想過若然危疾來襲,不僅影響健康,更可能為自己和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。「危疾安護保障計劃」(「本計劃」)正好助您未雨綢繆,只需繳付相宜的保費,本計劃不但就多達176種受保病症提供保障,若受保人不幸確診非受保病症,只要該非受保病症符合指定條件,我們亦會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經濟支援,令您更添安心。您更可以將本計劃轉換為終身危疾計劃,靈活配合您不同人生階段的健康保障需要。

產品特點

涵蓋多達176種病症

保障非受保病症

充裕且靈活的保障

保證每5年續保

設有可轉換權益

涵蓋多達176種病症,守護您的健康

「危疾安護保障計劃」涵蓋88種特別疾病,包括早期疾病及兒童疾病,及88種嚴重病症,包括常見的癌症、中風和心臟相關疾病等,從多方面守護您的健康。

特別疾病保障

如本計劃內受保障的人士,即受保人不幸確診任何一種受保特別疾病,可獲預支原保額20%作為「特別疾病保障」。每種特別疾病最多可獲此賠償1次,當中原位癌最多可獲此賠償2次,「特別疾病保障」之總賠償額最高可達原保額100%或550,000港元 (港元保單)/ 550,000澳門元 (澳門元保單)/ 68,750美元(美元保單)(以較低者為準)。

我們將按本計劃已賠付的「特別疾病保障」之總賠償額來調低「危疾安護保障計劃」之保額,並根據下調後的保額,相應調低您的保費。

嚴重病症保障

如受保人不幸確診任何一種受保嚴重病症,我們將支付「嚴重病症保障」,金額相等於原保額100%,而本計劃亦會隨即終止。

有關受保特別疾病及嚴重病症之詳情,請參閱「受保病症一覽表」。

就合資格的非受保病症提供財務支援

您只需繳付相宜的保費,便可以同時享有上述危疾保障及身故賠償3。身故賠償將於受保人不幸身故時支付,金額相等於原保額100%。

當支付身故賠償後,本計劃會隨之終止。

有關保障賠償之詳情,請參閱「保障表」。

保證每5年續保,兼享固定保費

只要成功投保,即使受保人的健康情況有所改變或曾作出索償,保費率於每5年的保障年期內保證不變,而我們同時保證提供續保,直至受保人80歲。續保保費將按照續保時受保人的所屬風險級別而釐定。

設有可轉換權益,毋須健康證明

您可於受保人70歲或以前將本計劃轉換為指定終身危疾計劃,而毋須提供受保人的健康證明,輕鬆因應不同人生階段調整健康保障。

危疾安護保障計劃

計劃類型危疾計劃
投保年齡出生後15天至70歲
保障年期至受保人80歲
保費供款年期至受保人80歲
保費特點保證每5年續保,續保時保費率為非保證, 但每5年的保費率保證不變
保費繳付方式年繳、半年繳、季繳或月繳
年繳、半年繳、季繳或月繳港元 / 澳門元 / 美元

備註:

  1. 原位癌之總賠償次數最多為2次,第二次賠付的原位癌所在器官須與首次賠付所在器官不同,方符合第二次賠付的條件。乳房、輸卵管、肺、卵巢及睪丸因器官由左右兩部分組成,若原位癌位於上述器官的左右兩部分將視作同一器官論。
  2. 特別疾病保障及全安心保障之總賠償額上限為原保額100%。
  3. 中國人壽(海外)於支付嚴重病症保障或身故賠償時,會先扣除所有已預支的特別疾病保障(如有)及/或全安心保障賠償(如有),以及所有保單負債(如有)。
  4. 傳染病是指符合當時適用的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99章)列表一之任何表列傳染病。
  5. 本計劃之保障年期至受保人80歲。於續保時,中國人壽(海外)有權根據本計劃當時適用之保費率,及按受保人屆時的實際年齡修訂及調整緊接的5個保單年度之保費。
  6. 若保單持有人已繳足所有到期保費,及未曾就特別疾病保障、嚴重病症保障、全安心保障及額外全安心保障作出任何索償,保單持有人可於受保人年屆70歲或以前,以書面方式向中國人壽(海外)提出將本計劃轉換為一份中國人壽(海外)指定的終身危疾計劃,而受保人毋須提供其健康證明,惟需受當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約束。